完善准入制度更好吸引外资


发布日期:2024-09-12 17:47 信息来源:经济日报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完善市场准入制度的意见》,对完善市场准入制度作出系统部署。更好吸引和利用外资,既需要短期施策,为外资企业排忧解困,也需要着眼长远,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推动扩大制度型开放,全面提振外资企业在华长期发展的信心。

市场准入一直是外资企业在华发展重点关心的问题,也是我国推动扩大制度型开放的重要着力点。此次《意见》发布是中央层面首次专门就完善市场准入制度出台政策文件,体现了我国坚定不移扩大对外开放、与外资企业共享国内发展机遇的决心,也表明我国在扩大对外开放过程中坚持以问题为导向,积极回应社会诉求和企业呼声,将为外资企业提供更加明确和稳定的市场预期。

诸多制度安排将有力提升外资信心。《意见》明确,加强内外资准入政策调整协同,在不减损现有经营主体准入机会的前提下,坚持国民待遇原则。对内外资一视同仁,确保所有经营主体在准入时和准入后的国民待遇,为各类经营主体提供更加公平的市场环境,将增强外资企业在华投资和发展信心,有助于我国加快构建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

更好吸引和利用外资,要兼顾发展与安全,稳妥有序推进对外开放,为外资企业在华投资经营提供明确指引、创造更大空间。《意见》在完善市场准入制度方面的诸多部署,都体现了稳妥有序原则。

鼓励海南自由贸易港、自由贸易试验区等有条件的地方探索更加安全、便利、高效的内外资准入协同模式,并提出有序放宽服务业准入限制,将有效推动海南自由贸易港和自由贸易试验区等开放平台结合区域特点和优势,主动对接国际经贸高标准规则,开展先行先试和压力测试,为外资在华创新投资方式和投资领域提供重要的试验田。

对服务业领域逐步取消准入限制,设定了“不涉及国家安全、社会稳定”的前提,对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和涉及重大生产力布局、战略性资源开发、重大公共利益的领域,提出要兼顾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关安排既促发展,又重安全,有利于推动实现开放和安全良性互动,提升在华投资效率、降低风险。服务业市场潜能巨大,外资等社会资本有较强的准入意愿,服务业有序开放有利于提升各领域服务品质,实现更高质量的服务供给,促进相关产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推动外资发挥更积极的作用。

吸引和利用外资是我国对外开放的重要内容。《意见》的出台,再次彰显中国吸引和利用外资的政策不会变,对外商投资企业合法权益的保障不会变。未来,要抓好已出台措施落实和效果评估,加快在更大范围内推广复制,为进一步放宽和规范市场准入提供有力支撑。(金观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