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办:建立保障有力的服务体系 促进高校毕业生高质量充分就业
4月8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快构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高质量就业服务体系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提出,经过3至5年持续努力,基本建立覆盖全员、功能完备、保障有力的服务体系,为促进高校毕业生高质量充分就业提供坚实保障。
《意见》着眼推动社会需求侧建立关于人才发展趋势及缺口状况的研究发布机制,教育系统构建以促进供需适配为导向的高等教育管理体制和人才培养模式,作为构建高质量就业服务体系的重要前提。《意见》提出科学研判人才发展趋势及供需状况,推进人才需求数据共享归集,建设人才需求数据库,开展人才供需关系前瞻性分析,定期发布急需学科专业引导发展清单;动态调整高等教育专业和资源结构布局,优化高校层次类型和区域布局,优化调整学科专业设置,优化高校资源配置;优化招生计划分配方式,鼓励高校建立更灵活的学习制度,根据职业标准对接转换更新人才培养方案。
《意见》提出,强化就业指导体系,完善生涯教育与就业指导课程标准,推动高校将其列为必修课。成立教育部生涯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组织各领域专家深度参与就业指导工作规划,持续推进教学改革。鼓励高校设立生涯教育与就业指导学科专业。加强就业心理健康教育。健全就业实习制度,推动大学生利用寒暑假至少开展1次就业实习,强化实习责任保险保障。落实税收优惠政策,鼓励用人单位提供就业实习机会。支持相关用人单位设立就业见习岗位,按规定给予就业见习补贴。建好用好大学生就业实习基地、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
《意见》明确,建设一批区域性、行业性高校毕业生就业市场,优化大学生创新创业服务,支持到新业态新模式、中小微企业等就业创业。针对培养重点领域急需紧缺人才,提出实施供需对接就业育人项目。针对提高重点领域就业吸引力,提出畅通高校毕业生流动渠道,实施重点领域和基层就业专项计划。优化规范招聘安排和秩序,统筹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招聘(录)时间安排,合理确定各类职业资格考试时间,高校统筹安排教育教学与就业工作进程,为毕业生在校期间求职预留时间。开发新的就业增长点,提出支持民营企业稳岗拓岗。
《意见》指出,为脱贫家庭、低保家庭、低保边缘家庭、刚性支出困难家庭、零就业家庭以及有残疾的、较长时间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等帮扶对象提供服务和援助。加强帮扶对象能力培训。加强就业形势研判和进展监测。推进高校毕业生就业风险分级预警、分层响应、分类施策。简化高校毕业生就业手续。推进就业评价改革,强化高校毕业生就业质量和工作评价结果使用,作为高校教育教学和学科建设评估、“双一流”建设成效评价等重要因素。
教育部高校学生司(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司)负责人指出,当前,我国高等教育迈入普及化阶段,高校毕业生规模持续增长,从2022年起连续三年突破千万,已成为我国城镇新增就业绝对主体。《意见》出台后,将有效推动落实立德树人,进一步优化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体制机制,解决好人力资源供需不匹配的结构性就业矛盾,促进高校毕业生高质量充分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