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滥用知识产权排除、限制竞争行为规定》正式施行
发布日期:2023-09-22 09:07
信息来源:协会
2023年8月1日,禁止滥用知识产权排除、限制竞争行为规定正式施行。相比19条的原《禁止滥用知识产权排除、限制竞争行为规定》(下称《规定》),本次修订保留1条,修改18条,新增14条,《规定》共33条。本次修订全面落实新《反垄断法》制度要求,结合《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关于知识产权领域的反垄断指南》要求,对知识产权领域涉及反垄断方面的问题进行补充细化,如增加知识产权垄断协议的具体情形及认定因素,也明确针对行使知识产权的相关监管要求。
重点关注:针对“轴辐协议”增加相关规定(第六条);“安全港条款”的引入与适用(第七条);增加关于不公平高价的规定(第九条);经营者集中问题(第十五条、第十六条);对专利联营行为进行明确。